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赶 不 走

赶 不 走

八年,中国人赶走了日本鬼子。八年,我的老婆还没有把我赶走。我比鬼子还鬼子。  2001年的夏天,学了一首歌,任贤齐的《赶不走》。老婆看着整天腆着脸的我,愁眉不展地唱道:“赶风赶不走,就算赶你也赶不走……”我暗自哂笑,能赶走的都是日本鬼子那样的侵略者,我是侵略者么?我是你灵魂的救赎者,当然怎么也赶不走。
  从1999年的5月17日,到2007年的5月17日,倏然八年。我们居然结婚了,这让很多人跌碎了眼镜;我们居然没有离婚,这让很多人跌碎了第二幅眼镜。在传说中七年之痒的时候,我们以一场阳光灿烂的婚礼宣告了“非法同床”(老婆侄子凡哥儿的语录)的结束,更以一个小生命的诞生转移走了所有的痒。每次看着我们的闺女困了时拼命挠头的模样,我总是心生愧疚:羊肉串啊,真是对不起啊,爸爸妈妈堆积七年的痒都让你给一股脑儿承担了。
  虽说不痒了,但其它感觉还是有的。龃龉也有,吵闹也有,在龃龉和吵闹的双轮驱动下,生活动力澎湃地春光灿烂猪八戒,日子尾气一般地洒向人间都是爱。
  我自认是一个很标准的男人,起码符合男人的一个标准,那就是懒惰。对一个懒惰男人来说,最大的不幸是找到一个懒婆娘,而不管从哪个角度说,我的老婆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懒婆娘,于是我们的在一起,成为一系列灾难的开始。
  犹记当年,背井离乡读大学的第一天,在大食堂扒饭的时候,我发下宏愿:除了妈妈,一定要找到一个肯为我做饭的女人。有幸遇到老婆后,我的心愿达成了,丈母娘做饭的热情为我平生仅见。老婆本人尽管粗通厨艺,但厨房被她视若禁地,几乎从不踏足其内。于是,在丈母娘不在,我们就只剩两种途径解决伙食大事:一个是路边摊进餐,另一个是全世界蹭饭。
  老婆毕竟聪慧过人,终于认识到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:要拴住一个男人的心,必须先拴住他的胃。于是她冒着被老丈人斥责的风险,偷偷将其祖传厨艺倾锅相授。对我而言,这场不幸婚姻的万幸,就是学会了做饭。我豪情大发地在厨房操刀数次,深深地感动了自己,每一口饭菜的下咽,都让从不挑食的自己潸然泪下。老婆当然更加感动,于是一家人围着一桌色香味俱无的饕餮盛宴,抱头痛哭。
  我忿忿不平起来,呵斥道:“作为一个女人,你为什么不做饭!”
  老婆想了想,说:“因为我比你漂亮。”
  我冷笑。
  她说:“因为我皮肤好,经不住烟火熏烤。”
  我继续冷笑。
  她又想了想:“因为我收入比你高。”
  我的老脸上窜上了少女的绯红,起身收拾饭桌,讪讪地说:“不吃了,这饭不好吃,有点软。”
  饭是软的,牙是硬的,胃口是好的,日子是这样向前过的。我和老婆的幸运之处在于,我们是因为真感情而成为一家人的。我和老婆的不幸之处在于,虽然是大学同班同学,却平白蹉跎了四年最美好的时光。我和老婆的浪漫之处在于,玩的是最有趣的“黄昏恋”。我和老婆的乏味之处在于,头次恋爱居然就结婚了。记得去年的此时此刻,我在加班,穷极无聊中写过一篇《七年》,让很多女性为之心碎。一年眨眼过去了,很多年眨眼过去了,尽管当初暧昧的心境不复存在,欲语还休的表达早已杳然,但未来总算还有很多个并肩而眠的夜晚,让我们不致于在黑暗中孤零零地害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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